
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所持开裂混凝土基础的修复系统专利实施许可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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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所持开裂混凝土基础的修复系统专利实施许可1年 | 项目编号 | TAHA2504221 |
| 转让底价 | 4.5 万元 | 转让方 | 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
| 保证金 | 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挂牌时间 | 2025-10-27 至 2025-10-31 | ||
一、项目介绍
技术项目信息登记表(供给方)
| 技术项目名称 | 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所持开裂混凝土基础的修复系统专利实施许可1年 | ||
| 行业分类 | 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其他 | ||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 其他 | ||
| 权属人所属地域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 ||
| 十强产业领域 | 高端装备 | ||
| 项目权属(个人或单位名称) | 山东潍烟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 ||
| 专利情况 | 有 | ||
| 转让底价 | 4.5 万元 | ||
| 合作方式 | 成果许可 | ||
| 项目简介 | 1.专利名称:开裂混凝土基础的修复系统 专利申请日:2024.03.11 授权公告日:2024.12.06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开裂混凝土基础的修复系统,其核心为检测、分析、修复三大模块。检测模块先测裂缝宽度,再用油质液体检测裂缝内钢筋是否氧化;分析模块依裂缝宽度阈值及钢筋状态,生成反馈、修复或浇筑信号;修复模块对应进行基础修复或重新浇筑,能避免修复空腔,提升开裂混凝土基础修复准确性并节省材料。 2.截至挂牌日,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 ||||||||||
| 市场前景分析 | |||||||||||
| 与同类成果相比优势分析 | |||||||||||
| 专利明细 | |||||||||||
| 序号 | 名称 | 申请号 | 类别 | 申请日 | 授权日 |
| 1 | 开裂混凝土基础的修复系统 | ZL 202410269495.1 | 发明 | 2024-03-11 | 2024-12-06 |
| 获得资助情况(国家计划课题等) | -- | ||
| 项目开发阶段 | -- | ||
| 样品情况 | 无 | 样品类型 | -- |
| 信息有效期 | -- 至 -- | ||
三、披露信息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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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专利名称:开裂混凝土基础的修复系统 专利申请日:2024.03.11 授权公告日:2024.12.06 专利权期限:20年 介绍:开裂混凝土基础的修复系统,其核心为检测、分析、修复三大模块。检测模块先测裂缝宽度,再用油质液体检测裂缝内钢筋是否氧化;分析模块依裂缝宽度阈值及钢筋状态,生成反馈、修复或浇筑信号;修复模块对应进行基础修复或重新浇筑,能避免修复空腔,提升开裂混凝土基础修复准确性并节省材料。 2.截至挂牌日,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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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收到《挂牌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施许可合同书》,并于签订《实施许可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交易费用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公告对以上办理时间有不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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